
29 4 月 拋棄繼承了還可以申請保險理賠嗎?—拋棄繼承前您應該知道的事
Posted at 09:40h
in 家事案件
文/黃雅婷 律師
案例:
阿華的爸爸過世,基本上就是欠一屁股債,
原本想都不用想就可以決定「拋棄繼承」了~
但後來發現阿華的爸爸有張保單,有筆保險金可以領。
阿華想問,如果他拋棄繼承了,是否就不能領這筆保險金了?
針對上開案例的解答:
簡單來說,
原則上保險理賠是給保單 「指定的受益人」,
所以這筆保險金並「非遺產」,
而是基於保險契約而來的權利。
既然不是遺產,就跟繼承無關,
拋棄繼承也不影響受領保險金的權利。
但要仔細區分的是!
這張保單「有沒有指定受益人」?「指定方式」?
一、 有指定受益人的情況
- 指定給「#某某某」,例如指定受益人:「阿華」
這種指定方式,很明顯的保險金領取資格與繼承人身分有無,沒有關係。
所以,阿華可以放心拋棄繼承,並大方領取該筆保險金。 - 指定給「法定繼承人」
這時會有一點疑慮,那拋棄繼承後,是否就不具有「法定繼承人」資格,連帶的也不能領取這筆保險金呢?
依照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39號民事判決:
「保險事故發生時即得依保險契約請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額,且此項請求權屬於 受益人之固有權利,不因繼承開始後,渠等拋棄繼承,溯及自繼承開始時喪失繼承人之身分,而受影響。」
最高法院這個判決寫得非常清楚,認為請求保險金是受益人的固有權利,在保險 事故發生時即已確認受領資格,#即便後來拋棄繼承,也 #不會回溯影響而導致權利喪失。
所以,阿華可以拋棄繼承,也可以領取保險金。
二、 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情況
若未指定受益人,保險金則為被保險人的遺產。
保險法第113條:「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,其 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。」
那麼,只有「繼承人」才能領取遺產,與前述「受益人」領取之性質完全不同。
因此若拋棄繼承,自無繼承該項遺產(保險金)之權利。
且若繼承,亦需將該筆保險金(遺產)用來清償阿華爸爸的債務。
所以,阿華若拋棄繼承,就 無法領取該筆保險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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